莱布尼茨:理性的知觉基础

理性的知觉基础:基于莱布尼茨《单子论》的讨论 #

写于 2021-06-01

上帝的理智与意志:从莱布尼茨对笛卡尔的批评出发 #

永恒真理的创造是早期近代哲学的一个关键论题。无论是笛卡尔、斯宾诺莎还是莱布尼茨,其哲学的重要目的都是为人的理性认识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而这一基础就是哲学家的「上帝」——形而上学的本原。在《单子论》中,莱布尼茨特别驳斥了笛卡尔的观点,认为永恒的真理并不是上帝单纯凭借意志的创造,这种看法「只有对于偶然真理才是正确的……但必然真理却仅仅依赖上帝的理智,乃上帝理智的内在对象。」(M 46)1 通过莱布尼茨对笛卡尔的这一批评,我们可以发现,「理智」与「意志」之间的尖锐对立,虽然在19世纪的德国哲学,尤其是克尔凯郭尔、叔本华和尼采等「唯意志论」哲学家那里才真正被问题化,但在近代哲学的开端处便已有端倪。

不过,试图用19世纪的唯意志主义或是20世纪的权力哲学(如尼采、福柯等)为笛卡尔和莱布尼茨之间的争论作注,或许反映了一种非历史的态度。毕竟,在笛卡尔和莱布尼茨处,讨论的问题仅限于「上帝的」意志和理智之间,而没有给予意志一种形而上学的基础性地位。为人类的理性作出坚定的辩护,确实是他们哲学上的共同意图,也是早期近代哲学的一个普遍诉求。我们应该究竟如何理解笛卡尔和莱布尼茨的这场争论?李猛指出,这场争论实际上反映了笛卡尔哲学的根本危机:永恒真理的创造不得不依赖、奠基于上帝的绝对权力(puissance)。莱布尼茨对笛卡尔的批评尽管未必公允,但却反映了他解决、消化笛卡尔的这一思想危机的努力。在李猛看来,莱布尼茨和笛卡尔之间的对抗,是「充足理性原则」和「绝对权力的概念」之间的对抗,而作为笛卡尔针锋相对的一方的莱布尼茨,是近代形而上学「力图用理性更彻底地表述上帝」之欲望的载体。2

然而,在莱布尼茨看来,超越笛卡尔的危机、走向一种更为彻底的理智主义,是否意味着对上帝的绝对权力的放弃?至少以《单子论》为代表的莱布尼茨形而上学著作中,我们可以找到质疑李猛这一教科书式「元叙事」的充足例证:上帝的绝对权力不仅不是需要被隐藏和消解的对象,而且甚至是具有形而上学基础性地位的要素。上帝的权力和知识(理性)、意志之间构成了某种三位一体关系:「在上帝之中有权力(puissance),权力是万物的源泉;又有知识,知识包含着万物观念的细节;最后还有意志,意志依据那最佳原则造成种种变化或产品。」(M 48)恰恰对于「权力」(puissance),莱布尼茨比笛卡尔坚持得更多:上帝的权力是权力、知识、意志这一「三位一体」的顶点,而「力」(force)的概念则甚至占据了形而上学的基础性地位(关于这一点,在下文中我将进一步分析)。3 因此,甚至可以说,莱布尼茨不是希望用「充足理性原则」去代替、对抗「绝对权力的概念」,而是恰恰相反,要把「充足理性原则」统摄在「绝对权力的概念」之下。因为笛卡尔仅仅把上帝的绝对权力理解成上帝的意志,「他愿意一个三角形的三角之和必然等于二直角,所以它现在就是这样」4,而不是意志和理智的统一,这才构成了莱布尼茨真正对笛卡尔的「苛责」。

然而,正如我们上面已经强调过的,如果用经过叔本华、尼采、福柯等现代哲学家所「改造」过的「权力」概念去理解莱布尼茨,显然是犯了历史的错误。在莱布尼茨处,形而上学的基础是更具有物理色彩的「力」。因此,我们必须要回到莱布尼茨的著作去探讨什么是莱布尼茨所理解的「力」,以及为什么它构成了一种形而上学的「实体」,然后再探讨理智和意志如何在其上统一起来。

单子与力的形而上学:上帝理智与意志之不可分割的前提 #

我们知道,莱布尼茨比笛卡尔晚出生了五十年,而这五十年正好使伽利略的运动学在欧洲大陆得以受到广泛的重视与讨论。可以说,在莱布尼茨处,「力」的概念之所以得到更清晰的形而上学阐释,与这一物理学上的进展显然是紧密相关的。但在本文中,我们无力处理在物理学和自然哲学方面的讨论,因此只能就其纯形而上学的部分作出分析。况且,从《新系统》等早期著作5 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莱布尼茨的「力」虽然不像现代唯意志主义那样完全地精神化,而尚且带有自然哲学的色彩,但已经与一种笛卡尔主义的、「机械地解释自然」的方式截然区分开了,而带有某种生机论的色彩。(SN 2)莱布尼茨明确指出,实体的形式,即单子「的本性在于力,随之而来就有某种和感觉(sentiment)及欲望(appetit)相类似的东西;因此,我们应该以仿照我们对灵魂所具有的概念的方式来设想它们。」(SN 3)在莱布尼茨看来,单子、原始的力(forces primitives)或活动(activité)、亚里士多德处的第一隐德来希(entéléchies premières)等都是一个东西,即一种永恒持存、不能自然产生与消灭的单纯实体。

在《单子论》中,莱布尼茨指出,单子既然作为一种不能自然产生与消灭、不可分割的,自足、自主的单纯实体,单子之间就只能有质的区分,而不能有量的区别,更不能相互沟通:「单子没有可供事物出入的窗户。」(M 3, 7)单子之间藉以相互区别的那个「质」,就是使得单子从一个状态变化到另一个状态的「内在原则」(principe interne)或「内在相关性质」(denomination intrinseque),即「欲望」(appetition)。(M 9, 10, 15)虽然这些论述看上去有些独断难解,但单子之为「力」或者「欲望」的本性是容易知道的。一方面,「力」或「欲望」是促使单子内部不断从一个状态变化到另一个状态的动因;另一方面,从单子本身在变化中的一致性来看,「力」或者「欲望」就是单子。之所以这两个方面只有视角上的差别,而在形而上学上则是等同的,其一是因为在莱布尼茨处,对于「力」尚且没有像在康德那里那样发展出一种机能的(funktionalist)理解,而更倾向于实体思维的理解方式,其二则是因为「前定和谐」(l’harmonie préétablie)的宇宙论。在莱布尼茨看来,单子犹如一架「自动机」(automatus)(PNG 3; M 18, 64, etc.),连续地从一个状态变化到另一个状态,而每一步的变化都由单子的本性所必然决定,这种本性则是作为所有单子的形式的上帝在创造时就设计好的。正是因为这样一种前定和谐,使得单子的每一步状态转换都已经包含了其所有的可能性(即「隐德来希」),从而可能性已经包含在现实性之中,现实性(即单子、单纯实体)和可能性(力、欲望)之间的区别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由这样一种「力」(force)的形而上学反观莱布尼茨对上帝的权力(puissance)的理解,可以发现,如果我们完全承认了莱布尼茨《单子论》的形而上学前提,承认了在一个前定和谐的世界里,可能性已经依据隐德来希而完全地包含在现实性之中,那么对于上帝这一「原初的单子」或「单子的单子」,对其作出理智(知识)与意志之间的区分,同样也只不过是一种基于论述之视角性的假象。只是论述的需要,才使得理智与意志之间区分开来:上帝的理智(知识)是包含了所有单子的变化者细节的超时间的大全整体6,即其现实性;而上帝的意志则是变化与创造的推动者,是上帝在时间中6 的显现,即其可能性。(参见前文对M 48的分析)既然现实性中已经包含可能性,和谐已然是前定的,那么上帝在时间之中的显现就并不是通过其对每个被造物(即每个单子)每时每刻的干预,而是通过其一次性的创造。从而,上帝的意志只不过是上帝的理智在时间中的特殊形式,而上帝的理智也只不过是其一次性创造过程中的意志罢了。

在《单子论》中,关于上帝的理智与意志如何统一起来,也有更加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即人的理性和上帝的理性之间的关系。人依靠上帝的拣选而受胎,经历一种「超常的运作」,将感性灵魂提高到理性精神的水平(M 82; T 397),当然是一个「意志」的过程。不过,拣选的意志固然是一种「『适宜性』或『对最佳者的选择』」从而是「偶然的真理」(M 46),其反映的真理性却同样具有前定和谐式的必然——从世界的总体来看,怎样的灵魂单子能够被拣选,是上帝的理智根据充足理由原则所认识与选择的(M 53, 54)。

不过,虽然以上的论述能够帮我们初步看清楚莱布尼茨对笛卡尔的批评究竟意味着什么,却仍然隐藏了尚待解决的问题:上帝的理智和意志是可以完美统一起来的,但除了上帝这一「单子的单子」之外,其余所有被造物单子是否能够在意志和理智之间达到如此完美的结合与统一呢?这涉及到对错误以及恶的解释。如果按照笛卡尔的说法,错误的原因不在于意志的恶,也不在于理智的不清晰,而在于二者之间的不匹配,即将意志扩展到不属于被造物的有限理智的领域中去。7 然而,在莱布尼茨这里,情况似乎更加复杂。上帝的权力、知识和意志,对应于其他受造单子中的「主体或基础、知觉能力和欲望能力」:「在上帝之中这些属性是绝对无限或完满的,而在受造的单子或『隐德来希』中,则只是这些属性的仿品,这些仿品的模仿程度依照它们所具有的完满性程度而定。」(M 48)既然这些受造的单子都是不可分的,探求单子的内部结构就如同在磨坊中寻找知觉零件一样荒唐(M 17),那么,它们的「主体或基础、知觉能力和欲望能力」之间,也同样只是由于视角性而加以区别。各种单子在被造的时候,不仅已经制造得相互配合,而且其自身也一定是一个单一、不可分的整体,从而各个功能之间也应当相互配合,以满足前定和谐。身体的组成部分或心灵都属于这样的单子。身心的结合(M 81)与心灵自身的单一性遵从相同的规律。8 因此,在莱布尼茨处,错误或恶的原因就不是理智与意志的配合不当,而需要另外加以解释。在《单子论》第48节中,知觉(perception)一词代替了人的理性,与上帝的理智相对应。莱布尼茨用以解释错误和恶的原因的,就是知觉的清晰程度。那么,什么是知觉?为什么在莱布尼茨处「知觉」和「理性」是同一的?这就是我在下一节中希望论述的问题。

理性的知觉基础:莱布尼茨和笛卡尔的真正分歧 #

在《单子论》中,莱布尼茨区分了三类受造物单子:只有最低等级的微知觉的裸单子(M 24)、具有高级知觉以及一定记忆能力的灵魂(M 25 – 28),以及具有理性和科学的高级灵魂或精神(M 29)。这三类受造物单子之间的唯一差别在于知觉的清晰程度不同,而即使是人的理性灵魂或精神,其清晰程度也不能同上帝的无限理智相提并论。知觉的清晰程度之间的差异构成了区别单子的唯一差异,由此我们或许可以说,从单子内部的视角来看,单子之间的「质」的差异最终又被转化回了一种量的差异、一种从最低等的物质到最高的上帝理智之间的「连续律」(lex continui)。

知觉与所谓「统觉」(apperception)的差别,同样也只是在语言描述中的视角性差异。在《自然与神恩的原则》中,莱布尼茨指出:「知觉是单子表象外在事物的内在状态,而统觉则是对这种内在的意识或反思的知识,它并不是赋予所有灵魂的,也不永远赋予某个给定的灵魂。」(PNG 4)似乎可以说知觉是指向外界的意识,而统觉则是自我意识。然而,我们不能忘记,「单子没有窗户」,一切知觉都只不过是一种「内感觉」,对外界的表象都只不过是表象自身,每个单子「即是一面以各自的方式反映宇宙的镜子」(M 63)。只不过,统觉相较知觉而言多经过了一重反射,因而对表象的清晰性有着更高的要求而已。知觉和统觉的一致性也就体现在它们可以规约为微小知觉和更清晰的知觉之间的量的差异性之中。表象清晰度的序列就是存在的等级,也就是理性的等级:「尽管每个受造单子都表象整个宇宙,它却比较清楚地表象那个它特别具有的,以它为『隐德来希』的形体。」(M 62)产生错误的原因,仅仅在于表象有不同程度的模糊,把唯一的宇宙在各个单子的不同视角中表象成了不同的景观而已。(M 57)甚至,这种从个体层面上的「错误」,在莱布尼茨看来,恰恰构成了多样性的完满,从而「恰如其分地重建了上帝的伟大。」(M 58, 59)9

既然一切知觉归根结底只是一种「内感觉」,那么知觉与欲望就更可以恰如其分地统一起来,而不会出现笛卡尔处人类理智(对应「知觉」)与意志(对应「欲望」)的配合问题。不过,虽然知觉与欲望作为对单子的两种不同描述,只有视角性的差异,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莱布尼茨仍然认为,知觉和欲望相比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在单纯实体中只有知觉和知觉的变化。」(M 17)「那种致使一个知觉变化或过渡到另一个知觉的内在原则的活动,可以称作欲望(appetition);诚然,欲望不能总是完全达到它所趋向的全部知觉,但它却总是能够得到其中的某一部分,从而获得一些新的知觉。」(M 15)这种知觉的基础性地位与其说是形而上学的(如同本文第二节所指出的,「力」的形而上学地位),不如说是「现象学的」。虽然现象学家的「知觉」与莱布尼茨的「知觉」并不一定是一回事情,但莱布尼茨在这里对于知觉的分析确实有一定的现象学味道:知觉相对于欲望的优先性不在于存在等级上的位置更高,而在于意识构造上的位置更底层、更静态。欲望则是在知觉底层之上的连续变化展开,是最原初的时间性和连续性。对欲望本身的知觉则构成了记忆。10(M 26)在记忆的性质上,人和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人的记忆更为清晰。真正使得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则是理性和反思活动的知觉,它提供了思考自身与上帝的途径。(M 29, 30)

知觉—欲望—记忆—理性,这样一个序列构成了莱布尼茨的「心理学」。虽然我们不知道是否是处于神学上的考虑,莱布尼茨执意要将从普通灵魂和精神之间的过渡理解为依靠上帝的「拣选」(M 82)或「超常运作」(T 397)才能得实现的进展,但即使取消这一点,对于莱布尼茨的整个心理学体系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在知觉的清晰度所构成的连续序列(或「秩序」)之中已经有了从记忆飞升到理性的可能,这种「飞升」实际上只不过是清晰程度的渐次提升而已;而即使是最为低等的物质单子之中,也「存在有一个由生物、动物、『隐德来希』和灵魂组成的整个受造物世界」(M 66)了。

知觉性的基础使得神性的原则推广到了一种相当极端的程度,任何的被造物都「以所能达到的最大限度接近上帝」(DM 36),从而「在它自己的领域内颇像一个小神」(petite divinité,M 83)。这反倒消解、击溃了在笛卡尔处作为永恒真理之创造者的上帝的权力问题。在莱布尼茨处,理性和知觉的同一性表现在,理性不过是更为清楚的知觉——更为清晰的自我认识而已。单子通过认识自我就能够认识上帝,「与上帝一起进入一种社会关系」(M 84),甚至进入一个「上帝的城邦」、「自然世界之内的道德世界」(M 86)。但这一切的前提,都在于单子自身的封闭性这一看似独断、任意的设定。毋庸置疑,《单子论》是一部为理性辩护的著作——无论是人的理性,还是作为其根据和基础的「上帝的理性」。说莱布尼茨把上帝锁闭在了矛盾原则、充足理由原则和「最好可能世界」的理性铁笼里面,虽然偏颇,但或许也不无道理。然而,吊诡之处在于,这样一种理性,其基础却在于一种封闭的、无人称的知觉,在于一种原初的「力」或能量的变化过程。在莱布尼茨处,只有最高阶的反思活动(actes reflexifs)中才有真正的关于「我」的意识。(M 30)莱布尼茨与笛卡尔哲学体系之间的真正差异,或许在于,究竟是从一种无人称的「知觉」出发,还是从一种主体性、从作为抽去所有伴随之的表象的「我思」出发;究竟是采取一种与宇宙和谐相容的生机论立场,还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去探讨「理性」的问题。一般的意见认为,近代哲学是一部以笛卡尔的「我思」为开端的「主体哲学」史。莱布尼茨自然也可以被纳入这样一个主体性探索的序列中。然而,《单子论》这篇作品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看似是一篇「独断的童话」、一种「理智的游戏」,却内在地蕴含了一种往往被认为是东方哲学才会具有的「无我」或「超我」思想气质。这种气质同样在斯宾诺莎的哲学中体现出来。或许近代西方哲学在其启程的地方,就蕴含了一种多元的,甚至是「非西方」的可能性?但如果要讨论这个问题,就远远超出本文力所能及的范围了。


  1. 本文所引莱布尼茨著作均引自《莱布尼茨后期形而上学文集》,段德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9 年;《莱布尼茨早期形而上学文集》,段德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 年;《神正论》,段德智译,商务印书馆,2017 年。在文中直接以括号标注篇目名称和节号。篇目名称约定如下:M—《单子论》;PNG—《自然与神恩的原则》;T—《神义论》(「神正论」);SN—《新系统》;DM—《形而上学谈》。 ↩︎

  2. 李猛:《笛卡尔论永恒真理的创造》,《哲学门》第十卷第一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年。 ↩︎

  3. 本文以「力」翻译 force,而以「权力」翻译法语的 puissance 或拉丁语的 vis,但实际上即使是后者也可以用来表示物理学的力,二者之间的差别与其说是本质的差异,不如说后者只是一种比前者更大的力而已。在那一时期,权力、能力和物理学上的力并不像今天这样截然区分;即使在物理学的探讨中,力(force)与能量(power)之间也经常混用。因此,在本文中,我们暂且将 puissance/vis 和 force 不加区分地作类似的理解,以简化论述。 ↩︎

  4. 笛卡尔:《对第六组反驳的答辩》,《第一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2018 年,第 425 – 426 页。 ↩︎

  5. 同样是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莱布尼茨的早期和后期形而上学思想视为一个连贯的整体,不作观点上的细微区分。 ↩︎

  6. 「只有上帝才是原始的统一或最初的单纯实体,一切受造的或派生的单子都是它的产品,可以说是凭借神性的一刹那的连续闪耀产生出来的。」(M 47,加粗为本文作者所加) ↩︎

  7. 见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第 64 页。 ↩︎

  8. 谢林(《世界时代体系》,先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年,第 34 页)指出,莱布尼茨哲学只不过是一种「更温和、更精致的斯宾诺莎主义」。姑且不论这一论断是否正确,在身心结合与心灵自身的单一性之间的类同关系上,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种斯宾诺莎式的绝对一元论(在莱布尼茨处体现在心灵自身作为单子的绝对一元论)和莱布尼茨式的绝对多元论(身心的结合论)之间的类同关系。 ↩︎

  9. 由此可见,莱布尼茨的「理性乐观主义精神」,其前提恰恰是对人自身有限性的深刻理解:「至上的幸福(它可能伴随任何一种福见或关于上帝的知识)永远不可能是完全的,既然上帝是无限的,他就永远不可能被完全认识到。」(PNG 18) ↩︎

  10. 这里的「欲望」或解作「倾向」更好,因为在莱布尼茨处,这种「欲望」一方面有一定的趋利避害意味,另一方面只是很自然的产物。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对欲望的知觉才构成了记忆。莱布尼茨所举的向狗挥鞭,狗回忆起疼痛,从而很快逃跑的例子(M 26),就说明了「欲望」(在这里是躲避危险的倾向)和记忆的关系。 ↩︎